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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中院干警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宣传

www.bz518.com  时间:2015/5/7 来源:巴中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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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热线讯 郭毅  4月30日,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一天,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走上广场进行新《行政诉讼法》宣传。
  在巴人广场上,法院干警向过往公民发放行政诉讼指南等法制宣传材,就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向公民一一解说,并有针对性地运用典型案例,帮助市民深入了解行政诉讼知识,对群众关心的“民告官该如何做,民告官能不能赢”的现实问题做耐心讲解。
  据了解,新《行政诉讼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主要修改增加了十点,一是受理范围扩大;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三、对于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四、法院在接到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等级练;五、起诉期限由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七、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刑侦案件;八、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负责人;九、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十、立法目的明确提出要解决行政争议。
  修改后的新行《政诉讼法》将有利于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对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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