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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教育培训助力司法体制改革

www.bz518.com  时间:2015/5/17 来源:巴中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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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基层法院教育培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江法院 杨倩)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司法队伍建设成为重中之重。而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也逐年递增,新型案件、复杂案件不断出现。这对法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挑战,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刻不容缓。
一、基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现实问题
从近几年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培训成果来看,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呈现整体上升的良好态势,但在教育培训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一)教育培训内容重理论轻实践,忽视综合部门的培训工作。从每年的教育培训的内容来看多数是针对新法律、新司法解释对法官进行特训,而对法官的实践技能的锻炼、法律思维的养成、职业理念的培养较为缺乏。而法治时代的到来,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后勤保障的综合部门,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综合部门的工作人员大多非法学专业,所以参加法院业务培训机会少之又少。因此综合部门的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出现了脱节的现象,许多干警感到自身知识水平难以满足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新要求,作为后勤保障部门的办公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教育培训形式一成不变,缺乏创新性。法院对于普通干警的教育培训活动较少,而不同业务部门的教育培训内容侧重点又各不相同,所以组织整体培训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各部门的业务难题。目前进行的教育培训主要是采取组织学习理论政策、领导讲话、新法律法规等,一人讲,众人听,讲者累,听者烦。学员在集中学习过程中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容易产生厌烦情绪,甚至出现打瞌睡、开小差的情况,培训效果不佳。所以对于基层法官每年一层不变的教育培训形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对于法官的审判要求了。
(三)教育培训师资力量薄弱,业务能力欠缺。以往的教育培训大多选择省级以上法官学院进行专项培训,或者集中组织短期培训,但教授课程的教师多半是大学讲师及教授,理论性较强,业务能力欠缺,一线法官很少能够得到高水准实务性的培训。另外,由于不少基层法院地处欠发达地区,也无法聘请更多的法学专家、审判专家来授课,就大多数法官来说,培训质量得不到根本保证,培训效果也不是很明显,多半失掉了教育培训的真正意义。
(四)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缺乏长效性、规划性。法院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但是现阶段大多基层法院没有一个完善的教育培训制度、奖惩机制以及教育培训的长远规划。往往是被相关的教育培训机构牵着鼻子走,没能有计划的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教育培训内容、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出现了盲目性。法院的教育培训又因为没有一个长效的机制,导致教育培训力量后劲不足,不利于对新晋法官的培养。法院经费投入不菲但法院的干警不能通过教育培训得到真正的锻炼,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
二、为了能够更好的为司法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基层法院的教育培训应从内容、形式、师资和机制上进行创新。
(一)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根据审判工作任务和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丰富培训的内容,遵循从审判中来、到审判中去的指导思想,切实了解基层干警在工作中的需求。真正做到教育培训内容的多样化、全面化、系统化。对于法官的教育培训应随着审判工作的发展变化而逐步培养相关审判技巧及处理新型、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还应提高办案法官对于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经验方法等方面能力的培训。同时也应着重培养法官具备社会综合性知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具有驾驭审判工作的综合能力。通过教育培训要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为目标,注重培训的实效性,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由普及性教育向职业化精英化教育转变。
(二)创新教育培训形式,调动干警培训积极性。无论是法官“走出去”、还是教授“引进来”都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促进法官自主选题,特别是对于审判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深入阐述、讲解。尊重法官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法官们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多采用师生互动讨论的提问式教学方法,就一个典型案例在研讨中互相启发、加深理解,使法官更快、更好地掌握所教学的内容,深刻理解法律原理,提升了法官独立分析和自主处理问题能力。同时,也可以通过庭审观摩、庭审示范、交流切磋,丰富学员审判经验,提高驾驭庭审能力,使法学理论与审判技能在融合中提高。无论是通过网上讲座、疑难案件研讨、还是影像资料播放的形式,都是对于法官审判技巧、办案能力、沟通能力、写作能力等方面素质的综合培训,切实助力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开阔法官视野,提升业务水平,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
(三)强化教育培训师资,提升干警实际业务水平。为了确保教育培训的实用性,培训教师的来源可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教授、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前沿性法律思维、深谙审判规律、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地理条件受限的基层法院可以选择远程授课。由教授讲述法学理论知识及法学领域的前沿问题。由深厚法学造诣的法官讲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技巧,提高干警处理审判业务的水平。由相关领域的专家讲授审判相关领域的知识,以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形式,从历史渊源、审判专业技巧、审判相关领域等方面进行深入阐述,根据实际的审判工作需要,针对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讲授,使教育培训更具实际意义也更有利于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保证在各方面满足法官审理案件的需要。
(四)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促进法官后备力量的培养。法院人才教育培育工作应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这样有利于解决现阶段法官年龄断层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新录用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使他们能够锻炼成为日后法院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这是当下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之一。因此完善全面合理的教育培训机制,均衡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制定培训制度、奖惩机制,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将培训的重点放在庭审驾驭、诉讼调解、审判经验传授等实践技能层面上。有计划的为后备法官提供一个学习提高、轮岗培训的平台,鼓励他们不断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业务技能,投身审判事业,这也是人民法院补充法官新鲜血液的有效途径。
 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推进干警政治素养与司法能力提升的基石,教育培训应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真正让广大干警学到利于实际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精英化建设做出积极努力。力争使每一名法官都能成为精通法律的审判专家,成为熟稔世间百态的练达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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