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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巴州:人民监督员监督附条件不起诉

www.bz518.com  时间:2015/7/27 来源:巴中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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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刘东)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全面听取人民监督员对犯罪嫌疑人魏某等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魏某、彭某和朱某均系在校学生,因生活琐事,借故滋事与他人发生打斗,致人轻伤。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魏某等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但其系未成年在校学生,有坦白情节,其法定代理人已与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该院查明犯罪嫌疑人魏某等人认罪悔罪,所在学校、社区及父母均愿意帮教监管,遂拟对魏某等人附条件不起诉。 
2015年3月,巴中市检察院印发《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该院依法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此案。过程中,承办人就涉案人员的基本信息、社会调查情况及可挽救性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汇报,并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规定详细加以阐述,让人民监督员充分了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理念及宗旨。
评议后,人民监督员均同意对魏某等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建议做好教育、监管工作并对此案件的办理过程、方式给予高度评价。
(原标题:巴中巴州:人民监督员监督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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