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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查处两起知识产权案例

www.bz518.com  时间:2021/6/15 来源:巴中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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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压实“手指”责任,凝聚“指尖”合力,握紧“拳头”冲刺,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行为,成功查处两起知识产权案例,得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案例一:巴中市巴州区3家经营部涉嫌经销侵犯“莲花”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在巴州区城西市场发现销售有一批假冒、侵权“莲花”产品。经查,城西市场有3家经营部销售有莲花味精,与河南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注册的图案字样相同,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现场对3位当事人下达了《巴州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巴州市监强措〔2020〕257号、巴州市监强措〔2020〕258号、巴州市监强措〔2020〕259号),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侵权商品进行了暂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责令3位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3位当事人作出处罚,没收经销的侵犯“莲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莲花味精”61件,处罚款陆万元。

案例二:巴中市巴州区某经营部涉嫌销售侵犯“LUOLAI”“罗莱”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商标侵权举报函》提供的信息,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并根据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次“LUOLAI”“罗莱”拖鞋系假冒其公司的侵权商品,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之规定,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事实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向怡川)

本文来源:消费质量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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