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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巴州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www.bz518.com  时间:2021/7/17 来源:巴中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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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巴州区法院就审理的一起涉环境保护案件对巴州区某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并及时收到反馈,该案得到妥善化解。

  基本案情:2002年,谢某某与巴州区某村第三农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其承包的土地出租给他人用于从事养殖业。2018年起,养殖场周边群众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养殖场外排污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后经有关部门协商处理,并由镇政府作出整改方案,要求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然而,直至2020年11月,养殖场经营者仅将其养殖的生猪进行外运,未对其外排污水进行处理。谢某某与养殖场经营者就整改义务问题发生纠纷,谢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养殖场经营者整改排污问题。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并与当地村社负责人座谈发现,养殖场所排放的废水,严重破坏环境,给当地居民饮用水源造成极大污染,群众反映强烈。经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后,镇政府作出整改方案要求其限期整改。在送达整改方案后,镇政府未进行跟踪督导,养殖场外排污水污染问题也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为还老百姓绿水青山,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并向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其持续跟进整改方案的落实。收到法院司法建议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研究整改措施,迅速督促养殖场经营者对外排污水以及化粪池进行处理。

  目前,养殖场经营者已将污水池的粪便和污水进行了清运,对清空后的污水池消毒消杀后捣毁并回填覆盖,恢复绿植。最终,原告撤回起诉,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巴州区法院为积极应对环境问题所带来的的司法挑战,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作用,在依法独立审判的同时,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归纳总结涉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式,充分延伸审判职能,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为青山绿水保驾护航。 (巴州区法院:杨洋 审核: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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