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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这些医疗单位和个人被行政处罚

www.bz518.com  时间:2021/12/9 来源:巴中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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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再开罚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11月16日,市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在对巴中华慈医院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二级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使用未变更执业地点的人员开具处方笺,使用未变更执业地点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护理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三)项、《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巴中华慈医院给予警告并处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日,执法人员在对巴中曙光泌尿外科医院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未对传染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日,执法人员还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未变更执业地点开具处方的吴某栋和开具处方不规范的李某,分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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