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南江 >> 正文

通江法院调研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及成因并提出对策

www.bz518.com  时间:2015/4/21 来源:巴中热线
字号:T|T

  巴中热线讯 通江法院   李丽萍 为给通江县组织部门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职务犯罪,通江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结合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和成因,提出了对策。
  职务犯罪的特点: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发案率高,居职务犯罪首位。以2014年为例,通江法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共7件8人,其中涉及贪污罪3件4人,占全部职务犯罪案件的42.9%,占全部犯罪人数的50%。其中涉及受贿罪2件2人,占全部职务犯罪案件的28.6%,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例为25%。二是犯罪持续时间长,且多次作案较常见。职务犯罪周期不断变长,尤其是贪污、受贿类型的犯罪尤为明显。大多数受贿者均多年、多次受贿,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权钱关系,而贪污犯罪分子在初次作案尝到甜头后,侥幸心理增强,不仅不迷途知返,而且还越陷越深,在一定时期内,持续作案或多次作案的情况比较常见。三是贪污受贿作案隐蔽性越来越强。贪污受贿犯罪主体一般文化程度较高,社会阅历较丰富,熟悉权利的运作程序,深知本系统和行业管理中的漏洞,规避法律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审理中发现,贪污受贿的作案手段从过去简单的截留、侵吞或以权谋私转向运用专业知识、业务工作程序、制度漏洞、“潜规则”等作案。四是犯罪种类趋向多样化。据统计,2012年到2013年职务犯罪以受贿和贪污为主,占全部犯罪案件的比例为95%,到2014年职务犯罪以徇私枉法、挪用公款等形式出现。这说明职务犯罪种类趋向多样化。五是犯罪数额逐年增大。以主要犯罪形式贪污罪、受贿罪为例,据统计,2012年犯罪主体贪污受贿数额为4万到22万之间;2013年犯罪主体贪污受贿数额为5万到50万之间;2014年犯罪主体贪污受贿数额为8万到70万之间。显然,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且呈逐年上涨趋势。
  构成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是党性不强、道德沦丧,抗腐能力弱是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受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公职人员把权力当交易,把职责范围内应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划等号,不送礼不办事,甚至伸手索要所谓“辛苦费”、“好处费”;他们道德沦丧,失去了党员干部基本要求,信仰出现危机,产生“鱼与熊掌”兼得的贪婪心理、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有恃无恐的攀比心理、贪图安逸享乐的虚荣心理;从而无法抵抗人情关、面子关、诱惑关,把党纪和国法置之脑后,明面上大公无私,暗地里大搞权钱交易,最终滑向犯罪深渊。二是打击犯罪力度不大,形不成强有力的威慑效应。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是职务犯罪高发的又一重要因素。首先,当前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建设不发达,难以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苗头,滋长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其次,现实生活中对职务犯罪的查处,障碍重重,阻力很大。职务犯罪主体往往担任某种职务,掌握一定权利,常常利用社会关系四处托人,为办案设置阻力,造成案件取证困难,难以定罪处罚。同时刑罚轻型化让犯罪分子胆大妄为。现实中,对职务犯罪分子的刑罚适用上,减轻、从轻处罚情节适用非常普遍,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掌握偏宽、财产刑使用数量少,难以达到遏制职务犯罪上升的目的。三是举报不畅和公众的麻木,导致对社会“潜规则”的默认。现在社会“潜规则”横行,这是社会麻木的表现,它表示社会默认腐败,心底接受并纷纷效仿腐败。实际上,大多数人心理上痛恨腐败现象,但从行为上屈从于这种现状。他们一方面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另一方面为办成事又千方百计地找熟人、托关系请客送礼,败坏社会风气。同时,举报不畅也是腐败的重要原因。许多部门设立了举报热线、信访电话、网络投诉点,这些渠道成了摆设,举报常出现中梗阻。对举报人保护不力也是举报不畅的一个原因,因此公众对职务犯罪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害怕打击报复,故宁知情不举,也不愿主动揭发。

[1] [2] 下一页


  声明:巴中热线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服务

设为首页 | 有害短信息举报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Copyright © 2008 - 2021巴中热线 www.bz518.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bz518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