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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数万抗执     搜身拘留受罚   通江法院执行局再对拒执者采取强制措施

www.bz518.com  时间:2015/9/2 来源:巴中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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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通江法院执行局大力采取强制措施,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职的“老赖”予以曝光、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有效震慑了执行“老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截止目前,通江法院执行局共收案846件,结案421件,结案标的891万元,其中在红场广场集中曝光失信人名单385人,发布后自动履行12人,涉及标的45万元;司法拘留60人,罚款2人,涉及标的88万元。 
  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具有履行能力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依法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可是近日,被执行人李某竟怀揣25980元现金到法院抗拒执行,把其狂妄、无知、嚣张表演到极致,被依法予以拘留后,才悔不当初,并检讨结案。 
  张某、李某系同学关系,昔日情同手足,俩人同从事私人客运,2013年2月,两人在早餐店巧遇,因一句玩笑相互大打出手致张某十级伤残。2013年7月,法院以“健康权纠纷”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36906元。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间,因被执行人李某不自动履行执行义务,张某三次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到位共计15000元。2014年12月,申请人张某再次申请执行余下的赔偿款21906元,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缴纳执行款,李某来到法院,怒气冲冲,态度蛮横,不但不履行执行义务,甚至对执行法官进行辱骂,在审判大楼大吵大闹,严重影响机关办公办案秩序,性质极其恶劣,通江法院当即发出拘留决定书对其进行拘留。岂料,通江看守所干警对其进行搜身时,发现李某的钱包内竟装有现金25980元,被执行人李某并非没有执行能力,而是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随即对25980元现金依法进行扣押,将其作为执行标的款将剩余的21906元支付给申请人张某,执行案件在此画在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尽管案件已经执结,但李某这种抗拒行为和顽劣的态度依然得到了惩罚,在看守所改造期间,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向法院递交检讨书与保证书。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诚恳,法院提前对他解除拘留,予以释放,并将抵扣标的款后余下的钱全额退给李某。 
  作者: 钟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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